对于死亡这个话题,张爱玲曾说过一句话,“一个人一生中会死三次: 第一次 是脑死亡,意味着身体死了; 第二次 是葬礼,意味着在社会中死了; 第三次 是遗忘,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想起你了,那就是完完全全地死透了。”
这三次死亡中的前两次,对于亲人来说,都是撕心裂肺、难以接受的。所以亲人用各种方法,阻止最后一次死亡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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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笔者老家,人死后,悲伤的家属会用纸和竹条为逝去的人扎“纸别墅”,而这些纸别墅会在葬礼的最后一天,夹杂着去世亲人留下的遗物,统统被丢进在大火中燃烧,最后只在地上留下一个似有似无的别墅架子和一堆杂物的痕迹。
有的人舍不得把所有的遗物都烧掉,会留下几样有意义的物品以便平时缅怀逝者,但是要注意的是,有几样东西是不能留下的。有关亲人去世,古人曾说:“家中不留4遗物,以免害后代”,那么这4物是什么?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有人在的地方就会有矛盾,矛盾有大有小。有的人遇到矛盾后选择积极主动沟通,从而化解矛盾,有的人遇到矛盾选择放大问题,将仇恨记在心里。
邻里间的矛盾无非就是你家的羊吃了我家的菜,我家的鸡啄了你家的米,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。如果仅仅将这样的小矛盾,传给了后辈,就有些得不偿失了。没有灭门之仇,也没有夺妻之恨,一些小矛盾不足挂齿。
邻里之间最重要的就是和睦,俗话说: 远亲不如近邻 ,家里要是突然来个客人了,也能借根葱借块蒜。
祖祖辈辈之间总会积累一些怨恨。笔者老家就有一对亲兄弟,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已经互相仇恨几十年了,现在哥哥已经80多岁,弟弟也快70岁,两兄弟见面还是像个仇人一样,都在一个村但是一点都不往来。但是两家人的后代关系还是很好,见面也会打招呼,遇到事情了也会互相帮忙。
他们觉得,老一辈的矛盾不能带到后辈。这里借用曹植所作的一句诗: 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 。血浓于水,都是同一个血脉传承下来的人,应当和睦相处,以发扬宗族。
在亲人逝世之后,有的人会把亲人原来的遗物整理得干干净净,甚至跟亲人在世时没有区别。若是思念亲人了,就会抱着衣物闻闻他曾经的味道,时常感伤。
我们常说, 睹物思人 ,时间久了,就会消耗身体,影响在世的人今后的正常生活。所以,逝者留下的遗物,一般建议烧掉,一是鼓励在世的亲人重拾生活,往前看;二是也可以给逝者几件行李,在黄泉路上的也不至于太过于空荡。
迷信的说法是,如果不将逝者欠的钱还掉,到了阴曹地府,逝者会因为有 阳债未还 而无法投胎成人,只能游荡在阴间直到阳债清零。换做现在,我们也常说父债子还,这里还掉亲人留下来的债,不仅是为了义务,同时也是维护人世间重要的诚信。
在笔者老家,就有一个同村的中年男子欠了笔者爷爷奶奶的钱,结果这位中年男子一次在上山砍树时,被没固定好、从山上滑下来的树干击中,当场丧命,家里留下一个儿子和老母亲。
在安顿好父亲的后事之后,儿子就特地找到笔者爷爷奶奶,说欠的钱不会少,这是他的责任。后面笔者也不知道钱有没有还,也已经不重要了,但是这里就体现了 诚信做人 的美德,值得赞扬。
好了,本期关于“家中不留4遗物,以免害后代”的介绍就到这里了,读者朋友们还有什么感悟呢?欢迎到评论区交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