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一、杭州本地户籍:二、非杭州本地户籍:三、申报材料符合紧缺专业目录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;2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(或者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);3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;4、最近连续12个月本市就业单位社保缴费记录;5、相关落户地址 。
2、其中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,提供房产证;落户地址为挂靠亲友的,提供亲友的房产证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及户主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声明;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,提供相应的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或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;6、在杭居住登记满一年的居住证明(浙江省居住证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)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、其中,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,需同时提供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、父母的结婚证。
4、扩展资料通报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,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、集中时间的方式,具体选房地点,并且通报公证和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。
5、2、看房期执行单位公布看房时间。
6、为了让购房者最大限度地了解房屋结构、朝向等具体情况,这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(标明配售房源楼号)、分层平面图、楼盘表(标明单元、房号、单套面积、朝向),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。
7、对于没有报够人数的房源,将整栋楼、整单元提供房源。
8、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打开房屋,让选房人入房查看,以方便选房人充分了解掌握房源具体信息。
9、3、选房程序叫号3次未到场 选房顺序顺延为确保选房工作按计划进行,要求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入场,一般为上午8时入场,下午15时入场,半小时后正式开始选房。
10、每个选房入围家庭只限1人参加现场选房,原则上为申请人。
11、申请人当日参加选房的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《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》(以下简称《准购证》)原件。
12、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,可由其配偶或亲属代为选房,选房时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(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,可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、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、《准购证》原件。
13、整个选房过程要在公证处和监察局监督下进行,选房按摇号产生的顺序依次进行,每10个选房人为一组。
14、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叫号,选房人确定认购房屋并摘取房号牌,凭房号牌进行登记,建设单位发放缴款通知单。
15、选房人摘牌后不得反悔。
16、选房人在叫号3次未到场的,选房顺序顺延;在当天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,视为放弃当次选房资格。
17、选房人在选房现场经工作人员3次提示未能确定房源的,选房顺序顺延,由后一位选房人依次递补选房。
18、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摇号买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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